陕甘宁边区党委、边区政府、边区保安处、边区高等法院关于目前各县司法干部补救办法的意见县委转XXX同志:目前新区司法工作最感困难的,便是缺乏适当的干部,以至各县均一再要求边府解决,而边府一时也无适当人可派遣。可是在新区之司法工作,不但不能凶此便置之不理,反之在新区更有其重要性,更某应当加强、注意。故不能不在没有找到适当干部以前,另图积极的补救办法。依照国民政府的组织,县政府的司法工作是由县长兼理。有专设司法处的只是某些一等县,因此在新区没有专设司法处之前,司法工作可暂由县长兼理。不过我们的问题并不...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