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秋召开的西北局高干会议期间,党组织对曾任关中分区特委书记的习仲勋在群众工作方面的表现进行了客观和精辟的概括,称赞他是“党的宝贵的群众领袖”。这份至今保存在习仲勋档案中的组织材料这样写道:“凡是关中的人民,无论大人和小孩都知道他(习仲勋),都喜欢他。……他很懂得群众的情绪、习惯和需要。他是站在群众的观点和立场来解决群众的问题,总是把群众的事情看作是自己的事情”。习仲勋平易近人,关心群众疾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在群众面前展现了党的优良作风,受到群众的衷心拥戴,是我们党在群众工作方面的一大楷模和光荣典范。回顾习仲勋在延安时期的群众工作,认真总结他在群众工作方面的思考、认识和具体实践,对于当前形势下我们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积极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一、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党的利益第一位”
中国共产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政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外,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为救民于水火而奋斗,很早就被习仲勋确定为人生唯一的目标。正是为此,少年时期,习仲勋就投身革命。不满15岁,在国民党的监狱中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习仲勋曾回忆说:“出狱之后一年多的生活,使我亲身体会到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以及旧社会极端黑暗的情况,激发了我的革命勇气,不管多么艰苦,就是下决心要革命”;17岁时,习仲勋发动领导了两当兵变,为了穷苦百姓能够翻身解放而毅然走上了武装革命的道路;21岁时,在陕甘边工农代表大会上,习仲勋被推举为苏维埃政府主席。延安时期,毛泽东评价习仲勋同志“党的利益在第一位”,显然是对他党性强的充分肯定,党性强也是他群众工作业绩突出的第一源动力。
习仲勋很早就认定,“革命不免有牺牲,为理想而战,死而后已”。1935年9月,新成立的陕甘晋省委在错误思想的领导下,在党内进行错误的肃反。开始时,“肃反”多以苏维埃政府主席习仲勋的名义,将当事人调往后方,然后再予以逮捕。习仲勋意识到这种肃反的严重危害性时,即一方面对党的事业表示了深深的担忧,另一方面则不顾自己也可能遭遇逮捕的危险,坚守岗位。当时有同志好心地提醒他暂时离开,躲一躲。习仲勋说:“不能走。我落一个法西斯分子,把我杀了,我也不能走,这些同志都是以我的名义叫回来的,我怎么能走呢?”
本着对党和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习仲勋实事求是,敢于承担责任。1943年7月15日,当时担任中央社会部长和审干工作主要负责人的康生,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大会上作了“抢救失足者”的报告,发动“抢救失足者”运动,大搞逼供信,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习仲勋时任绥德地委书记,经历了陕甘宁革命根据地错误肃反的他对“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危害有着切肤之痛,他一再提醒大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定对党忠实,要说真话,不要说假话。当时绥德地区由于在“整风”、“抢救”、“审干”不甚得力,特别对反对“红旗政策”,抓“红旗党”问题始终没有充分重视等方面而受到了康生的批评,但是习仲勋顶住了压力,“抢救运动”在绥德地区仅仅持续了两个多月,并没有像陇东、延安等地那么持久。而且当“抢救运动”逐渐白热化以后,习仲勋又特意打报告给党中央和西北局,如实反映绥德地区发生的情况,建议中央及时制止“逼供信”,纠正“左”的偏向,这种敢说真话的精神在当时党内政治生活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实属难能可贵。
1948年初,在对待和处理陕甘宁边区土改运动中出现的错误倾向时,习仲勋一个月内三次给中央致电,直言不讳地提出反对“左”倾行为,明确指出:“老区的群众运动,绝不能在形式上与新区一样的要求,否则就是制造斗争,脱离群众。……望能在土改方针及形式上,随时注意,适合当地的具体情况”。习仲勋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重视,为党中央及时发现并纠正其他解放区的偏差,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
二、做好群众工作,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方面”
1944年,习仲勋曾提出过一个朴实的口号,叫做“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方面”。他说:“我们既为老百姓服务,就应该站在老百姓中间。”他就是这样,时常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情去做,心中牵挂最多的是群众的冷暖。习仲勋多次讲,共产党人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给予的,不是群众的老爷,而是群众的公仆。只有为群众多办实事,才能够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西北局时期,习仲勋多次提醒各级干部说,“我们是人民的长工,是人民的勤务员。”要求大家首先要找对自己的位置,千万不要高高在上,脱离群众。
晚年,习仲勋回忆说:“我父亲是个老实农民,我被捕出狱后,当时还怕他指责我,他不但没有怪怨我,还对我说,你还小呢,等你长大了再当共产党的代表,为广大穷人办事就好了。一个农民当时能说出这样的话,已经很不简单了。”从小受到的教育,让习仲勋记忆深刻。由此可见,家庭尤其是父亲对他的教育,使他从小就有了要为老百姓做事的朴素思想。
习仲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还表现在真心实意关心群众,爱护群众,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中共关中分委驻马家堡时,农民马团儿的妻子生小孩时发生难产,情况危急。习仲勋知道后,即派警卫员帮忙请来大夫,买了药品,使婴儿顺利出生,母子平安。全家人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有一件事,在当地群众中广为传颂,当时分委机关的马匹饲养在马家堡一位聋哑人的家中,房东大嫂嫌弃又聋又哑、老实憨厚的丈夫,闹着要离婚,习仲勋了解这一情况后,一边给这对夫妇做调解工作,一方面叮嘱分委机关的饲养员:要注意言行举止,遵守群众纪律,以免影响房东夫妻关系。共产党的分委书记这样无微不至地关心群众,真正做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深深地感动了驻地群众,也赢得了群众对党的拥护!
习仲勋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无论大事小事,都予以关心,经常教育干部战士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严守群众纪律。1940年4月3日,在关中分区领导机关即将撤离马家堡时,习仲勋专门致信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副主席林伯渠和高自立。信中说:“由于关中生产条件的限制,同时又是战争环境,而部队却要急于生产,因此滥伐公树甚至群众私树的事情便非常之多……这样对关中的保护森林及整个经济建设工作的影响,都是很大的。特请设法予以制止为盼。”
在党中央号召开展大生产运动期间,绥德地区同时进行了移民运动,并把它作为加强军民团结、巩固边防的双重战略措施。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关乎当地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掌握实际情况,习仲勋上任绥德地委书记不久,就到绥德以西二十里外的郝家桥村,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蹲点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一方面帮助解决该村群众的一些实际问题;另一方面,总结郝家桥村移民工作的经验,在全区宣传推广,并根据调查报告制定了绥德地区移民工作方案。该方案在鼓励群众南下移民的同时,切实维护移民群众的利益。如规定:无地、少地的移民开垦国有荒地,就取得对土地的所有权;开荒耕种三年免缴公粮;垦区政府千方百计解决移民的土地、住窑、粮食、农具等困难。在党的移民政策的关心鼓励下,一批批移民自愿南下,使移民工作和大生产运动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三、做好群众工作,要能“走出‘衙门’,深入乡村”
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相信群众的智慧,是我们党在群众工作方面取得成功的主要经验之一。只有深入群众生活,了解群众疾苦,汇集群众的智慧,才能有正确的判断,从而制定出正确的方针和政策,既有效地为群众服务,又从根本上推动了我们的事业。从渭北到照金,再到桥山腹地的南梁,习仲勋和群众紧密联系,鱼水情深,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正是因为有了他们这样的一批“经常出入山寨、吃住在农民家里,访贫问苦、调查研究”的干部,才能在艰难曲折中依靠群众的力量,使“硕果仅存”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得以发展壮大,为党中央和主力红军长征提供了落脚点。
延安时期,习仲勋明确地认识到,做好群众工作,必须有走出“衙门”,深入乡村的决心。为此,他进一步指出,深入乡村,不是到乡村去睡觉,而是从思想上工作上去深入。他善于调查研究,善于听取群众呼声。他坚持“要切实克服各级领导的官僚主义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分散下乡,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对坐在机关里发号施令”,并认定“新的创造要在老百姓中找寻”。在此基础上,他勤于调查研究,勇于坚持真理,敢于为民请命。
1943年2月,刚上任绥德地委书记的习仲勋就提出“为五十二万群众服务”的要求,并保证自己和地委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正是在这种自觉的服务意识主导下,习仲勋带领地委干部将地处边区北大门、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的绥德治理得有声有色。当年刘志丹和谢子长把创建根据地的重任交付给习仲勋,正是看好他能跟农民打成一片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特长。后来,习仲勋不负厚望,在照金,他“一村一村做调查研究,一家一户访贫问苦”;在南梁,仍是“挨家挨户地做宣传工作……提高了群众的觉悟”,为两块根据地的创建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1943年春,党组织调习仲勋同志到绥德分区工作。这是边区最大的一个分区,政治情况比较复杂。毛主席找他谈话,鼓励他说:“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就没有那么敏感了,到新的地方去也是锻炼嘛!”1945年冬,党为了适应抗战胜利后开拓新解放区的形势,从陕北调出一批干部,习仲勋被调到西北局机关工作。他对毛主席说:“我长期在地方工作,没在领导机关工作过,怕难以胜任。”毛主席热情地鼓励说:“正是因为你长期在下面,没有在上面,所以才调你到上面来工作。把你调动一下,放在新的岗位土,你就得动脑筋了,就得调查研究,想办法把工作做好。”后来,习仲勋在毛泽东八十五诞辰时所写的文章中称:毛主席的话,给了我无穷的力量,鞭策我努力做好工作。
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习仲勋都很强调脱离群众的危险。1945年底就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不久的习仲勋在布置1946年陕甘宁边区的任务时,就特别指出,要整顿党务,转变作风,克服脱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告诫同志们“永远不要脱离群众”。1948年6月3日在出席新解放的黄龙分区干部会议上,习仲勋再次语重心长地对与会同志们说,我们今天是处于新的环境,过去的工作经验与工作方式,已不适用于目前的具体情况,必须深入群众,……走出机关,走出城市,深入下层,发动群众。只有一心一意地为人民服务,才会有力量,才会有办法。
四、做好群众工作,要有“批评自我批评的精神”
我们党很早就提出:领导群众不是用命令,更不是用强迫,而是依靠于共产党员政治上的模范作用,依靠于我们在群众组织中的艰苦的宣传和组织工作。长期的革命的实践中,习仲勋同志不讲等级,不搞特殊化,生活简朴,作风清廉,视群众为亲人,唯恐让老百姓失望。他的这种朴素、谦虚、务实、亲和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和热烈拥护,也为他拉近和群众的距离、真正做好群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有效纯洁党的组织,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有效保证党的政策和统一领导的贯彻,习仲勋认为非常有必要“发动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内容的整党工作,“彻底揭发各种脱离群众的严重现象,使大家认识错误何在和如何改正错误”,可以邀请群众选派代表参加党的会议,尽量提出批评意见;再依据群众意见,决定对犯错误的人的处理办法;在宣布对犯有错误的人的处理办法时,也应该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在检讨工作中,上级领导机关代表应作必要的自我批评,说明领导方面的责任。对干部和党员所犯错误,也应把那些属于领导方面负责的和那些应由犯错误者自己负责的问题区别清楚。习仲勋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自我批评精神确实贯彻下去,使党内外群众掌握实事求是的方法。同时,在处理干部和党员的问题时,必须采取谨慎严肃的态度,这既是对党负责更是对群众负责。
在全党开展整风审干运动中,由于错误思想在党内的影响,许多地区都发生了严重的“左”的错误,尽管习仲勋领导下绥德不属于重灾区,但是依然存在有冤假错案。当党中央发出甄别的指示后,本来就对该运动持谨慎态度的习仲勋马上进行了细心的补救工作。
对于遭受错误对待的同志,习仲勋主动作自我批评,向搞错了的同志赔礼道歉。并对他们说:“我们讲党性,我看实事求是就是最大的党性。”他主动找那些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同志谈话,让他们不要背思想包袱,轻装前进。田方、殷参等同志在晚年回忆起习仲勋当时的谈话,依然记忆犹新。对于那些被诬陷的同志,习仲勋则本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态度,主持给他们的平反。绥德地委《抗战报》主编欧阳正是从重庆投奔延安的知识分子,在抢救运动中,被作为“特务”对待。后来,经过组织调查,了解到欧阳正“是由党组织派赴延安的”。于是,习仲勋当即决定,为欧阳正作出不是特务的初步结论,并安排工作。解放后曾任《人民日报》群众工作部主任的聂眉初,16岁跟随舅父钱维人来到延安。抢救运动中钱维人被诬陷成“特务”,受舅父牵连,聂眉初也顺理成章被打成“特务”。在甄别工作中,有的人认为聂眉初是第一个上台“坦白”自己是特务,因此不能平反。习仲勋则态度鲜明地说,问题不在于是第一个、第二个,关键在于有没有搞错,搞错了就得给人家平反。
延安时期,习仲勋把从小养成的为群众办事的观念,在革命工作中自觉强化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既坚持原则,又立足实际,兼顾政策的灵活性;他坚守公仆本色,踏踏实实地进行群众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悉心维护群众利益;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敢于承担责任,在群众工作方面不仅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是当前形势下,我们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难得典范和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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