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0-02-15 14:14  阅读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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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岗(1905-1954),男,陕西省横山县武镇乡高家沟村人;原名高崇德,字硕卿;贫苦农民家庭出身。陕甘边革命根据地领导人之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1905年,高岗出生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高家沟。

1922年,考入横山县立第1高级小学;受共产党员活动的影响,组织学生自治会,曾任学生会主席,因参加进步活动被学校开除学籍。被榆林中学校长杜斌丞收入该校就读。

1927年1月,由时任国民革命军西安军事政治队大队长的吴岱峰介绍,入西安中山军事学校学习。同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说1926年入党),6月和横山党支部取得联系,举办农民运动通俗讲习所,成立农民协会等。

1928年秋,到佳县、吴堡一带组织群众抗粮抗捐。不久调肤施县(延安)开展地下工作。

1929年被派往军阀部队开展兵运工作,任学兵队党的特别支部副书记。

1930年1月至5月任冯玉祥部骑兵第4师中共特别支部副书记。

1932年2月起任红军陕甘游击队交通员,后升任第2大队政治委员。

1933年8月至11月任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政治委员。

1933年11月至1934年8月任红26军第42师政治委员,陕甘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1935年2月至9月任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副主席、西北军事委员会前敌总指挥部政治委员(同年5月起)。10月在陕北红军十五军团肃反时被捕,后被中央派人释放,11月底中组部对高岗和刘志丹等人平反。

1936年1月被派到内蒙古地区,任中共蒙古工作委员会负责人。10月任中共陕甘省委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2月任书记。

1937年5月至9月任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同年8月至1938年4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书记。

1938年5月至1940年9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委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生产运动委员会委员。同月至1945年8月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参议长、议长。

1939年冬至1941年8月任陕北公学董事会成员。

1940年9月至1941年5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书记。

1941年4月起任中共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1941年5月至1945年9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1941年6月至10月、1943年5月起任西北局统战部部长;1941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1941年9月至1943年4月任民族学院院长;1941年10月起任中共中央干部审查委员会委员。

1943至1945年7月,高岗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副政治委员;1943年至1945年9月任代理政治委员,西北党校校长。12月起任西北局友军工作核心组主要负责人。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主任率团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在大会上作关于争取中间分子、生产、作风问题的发言,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后奉命赴东北,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务委员;1945年11月至1946年1月任北满军区司令员。

1946年5月至1949年5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兼秘书长(1946年6月起);1946年8月至12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代理书记,东北民主联军副政治委员。

1948年1月至8月任东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同年6月至1949年3月任中央军委东北分会委员;1948年6月兼任东北局办公厅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同年9月起);1949年4月兼任财经委员会主任。

1948年8月至1949年6月任东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兼任东北军区副政治委员。

1949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同年6月至1954年9月任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50年11月至1954年4月任党委书记。

1949年8月至1953年1月任东北人民政府主席兼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至1950年8月)。

1949年10月至1954年8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对高岗的评价

李维汉:1981年,李维汉在一次座谈会上说:“第一,1942年西北局高干会的路线是正确的;第二,高岗在边区党委和西北局的工作是执行中央路线的;第三,土地革命时期陕北有两个人民领袖——刘志丹和谢子长。”

王首道:1982年,王首道在一次会议上说:“高岗在陕北同刘志丹等人,建立西北革命根据地是有功的。中央红军到达陕北以前,一度要把他们抓起来当作右派,后来我们给他们平了反,刀下留人,高岗是很感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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